关于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教学和管理实际工作需求,坚持以下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 2025年各单位(部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总额不超过2024年最终预算控制额。仅在上年度进行的项目,在今年的预算中不得直接转为他用。如有项目新增或调整,应在备注栏中条目式说明涉及的金额、调整原因和必要性等内容。 2、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 (1)保障人员经费,压缩公用经费 科学编制,细化管理。一是优先保障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全部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二是保证教学运行经费,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各单位(部门)依据2025年实际工作计划据实编制预算;三是规范办公经费支出,各单位(部门)的办公费由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数量按学院统一标准测算。 (2)保证重点项目,优化资源配置 保障必要修缮项目结算、加强设备购置论证。一是优先保障必要项目预算;二是着力做好设备购置论证工作,原有资产管理需具体落实到个人,实行固定资产卡片式管理;对新增资产进行充分论证和实地考察,保障设备购置的合理性,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 3、全员参与、量化考核原则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成果导向、目标导向,形成竞争机制。2025年,继续加强各二级学院项目经费管理,各二级学院办公费和学生活动费予以标准化、规范化。2025年人力资源部将划拨课酬等经费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坚持厉行节约原则,落实责任,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加强管理。 二、预算编制程序 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编制预算,做好预算明细测算,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审核汇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董事会审定通过后执行。 三、预算报送要求 1、请各职能部门合理测算人员经费明细并附政策依据,于2025年3月6日下班前将人员经费预算编制明细表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306室,纸质版签字人员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联系院领导;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516031444@qq.com。联系人:王英华、刘向远方。 2、请各单位(部门)于2025年3月6日下班前将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明细表纸质版交至财务部315室,纸质版签字人员包括:经办人、单位(部门)负责人、联系院领导;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08003045@qq.com。联系人:夏金玲、张慧珺。 附件1:2025年各职能部门办公费测算表 附件2:2025年各二级学院部分经费测算明细表 附件3:2025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明细表(交财务部) 附件4:2025年职能部门人员经费预算编制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 附件5:经济分类表 财务部 2025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