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时间:2023-05-10 09:0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全院教职工:
       财务部已于3月2日发布了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根据东湖高新区税务局的数据反馈,截止到5月我院仍有部分教职工未完成汇算清缴工作。为了按要求高效完成该项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汇算的重点人群
(一)2022年退休人员;
(二)在校外取得劳务报酬人员;
(三)2022年向校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或薪酬的单位及个人,尤其是发放了考务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的部门(单位),应主动与报酬发放对象取得联系,提醒其进行汇算清缴。
       需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名单,财务部已与各部门(单位)相关岗位人员逐一联系,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

二、可享受税前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
       教职工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为了保证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确认系统中本人2022年度的税前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填报完整,没有填写完整的尽量补填,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以下七个项目: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子女教育;
3.继续教育;
4.赡养老人;
5.住房贷款利息;
6.住房租金;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三、特别事项提醒
1.教职工在个税汇算清缴时,选择“收入”中的“工资薪金”,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计税:
①将一次性奖金并入到综合所得合并计算。
②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教职工可以根据系统自动试算退税额数据,择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2.教职工还需确认系统中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否填报完整,项目不全的也尽量补填,以免造成2023年未享受计税抵扣。
3.根据国家税务优惠政策,汇算后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教职工可以不补税,但是仍需按流程完成汇算清缴。
4.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教职工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税务申报系统将于6月30日后自动关闭申报通道。
5.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以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提醒。请收到税务局通知的教职工务必及时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四、业务咨询电话
      税务咨询12366、区局线上中心87512366;财务部陈梦妮,电话:87195397,办公地址:武昌校区办公楼311室。
 
 
财务部
2023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版权所有 ©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财务部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虎泉街366号   电话:027-87195397